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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积金政策调整 看看你能贷多少钱

时间:2017-06-05 来源: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

  按2万元计算

  在近年房价上升的背景下,购房时享受低贷款利率无疑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最大的期待。然而,对部分房价较高城市中的存缴职工来说,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对购房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让公积金的作用打了折扣。

  对此,很多购房者想知道这次调整后,自己到底能贷多少钱。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个人贷款额度按照以前贷款系数计算和30万相比,两者相比取最低值。

  举例来讲,购房者小于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以前的计算公式,去所属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可以贷款21万元,而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执行后,对小于并没有影响,仍旧可以贷款21万元。


  公积金系数比较高的购房者

  贷款额度如何变化?

  当然,在沈阳也有很多公积金系数比较高的购房者,而他的贷款额度又将产生怎样的变化呢?

  若购房者按照以前的贷款额度计算,可以贷款40万元,而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执行后,则这类购房者可以贷款30万元,贷款额度下降了1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现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控制,即按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的贷款额度。

  如果夫妻二人共同贷款,两个人一个人公积金余额不足2万,一个人超过2万元。那贷款额度也应该按照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贷款额度,两者取最低。具体贷款额度仍需要到公积金窗口进行试算。

公积金提取政策未改变


  每年提取的额度仍然不可超过每年商贷的总还款额

  对于很多购房者比较担心的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提取政策并未改变,每年提取的额度仍然是不超过每年商贷的总还款额。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公告原文如下:

  为体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互助性、公平性、满足职工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防范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和贷款逾期风险,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沈住公管〔2017〕1号)相关规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优化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现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控制,即按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的贷款额度。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贷款需求,按照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高保低”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此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